两部门: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予以税收优惠
更新时间:2022-10-14
近日,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。
《公告》称,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、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,并可按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。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、高等学校接收企业、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,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(来源:央广网)

社长兼主编:陈雪芹
电 话:(010)68515135
编辑部
电 话:(010)68054816/68054837/68054838/68054839
运营部
电 话:(010)68052048
学术稿件咨询电话:
电 话:(010)64936065
新闻投稿邮箱:
zgsbgcxw@126.com
技术文章投稿邮箱:
zgsbgc@126.com
开户行
工行北京礼士路支行
户 名
《中国设备工程》杂志社
账 号
0200 0036 0902 2100 604
地 址
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12号楼4门3层(10004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