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速览 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> 政策速览

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有了保险补偿机制

更新时间:2015-03-13

装备制造企业投保   装备使用方受益


【本刊讯】日前,为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应用,财政部、工信部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。

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坚持“政府引导、市场化运作”原则。由保险公司针对重大技术装备特殊风险提供定制化的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(以下简称“综合险”),承保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。装备制造企业投保,装备使用方受益,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保费适当补贴,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,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功能,降低用户风险,加快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。同时,鼓励保险公司创新险种,扩大保险范围,为促进重大技术装备发展提供保险服务。

“综合险”承保的质量风险,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用户要求修理、更换或退货的风险;承保的责任风险,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。对于飞机、船舶及海工装备、核电装备等单价金额巨大的重大技术装备,由投保企业与保险公司双方自主协商,可以选择按国际通行保险产品条款进行承保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宋阳)


社长兼主编:陈雪芹

电 话:(01068515135

编辑部

电 话:(010)68054816/68054837/68054838/68054839

运营部

电 话:(010)68052048

学术稿件咨询电话:

电  话:(010)64936065

新闻投稿邮箱:

zgsbgcxw@126.com

技术文章投稿邮箱:

zgsbgc@126.com

开户行

工行北京礼士路支行

户   名

《中国设备工程》杂志社

账  号

0200 0036 0902 2100 604

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12号楼4门3层(10004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