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发改委已与18省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协同机制
更新时间:2016-04-11
包括福建、广东、河北、江西、湖北、安徽、云南等省份
【本刊讯】今年是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提速增效之年。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》,3月12日,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分别与福建省省长于伟国、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北京签署协议,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委省协同机制。目前,国家发改委已与18个省份签署合作协议。
福建省将以采矿、有色、汽车、渔业、建材、船舶、轻纺、信息通信、工程机械、环保装备等为重点领域,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方向,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产能国际合作,带动省内装备制造和设备“走出去”。广东省将加强对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统筹协调,制定扶持激励政策,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产能国际合作,带动省内装备制造和设备“走出去”。
据悉,除福建、广东外,其余16个省份分别是河北、江西、湖北、安徽、云南、甘肃、山东、江苏、河南、四川、辽宁、广西、吉林、浙江、陕西、湖南。
(文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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