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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、科技部组织修订 《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》
更新时间:2017-05-23
【本刊讯】为贯彻落实“中国制造2025”和《“十三五”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》,践行新发展理念,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引导先进环保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,满足新形势下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对环保技术装备的新要求,促进工业绿色发展,工信部、科技部于日前决定对《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(2014年版)》(以下简称“目录”)进行修订,现组织申报新技术装备,征集修订意见。
目录的申报范围为满足当前和“十三五”期间环境污染控制和治理需要,急需开发、应用和推广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,按所处技术阶段分为三类:一是开发类,指急需开发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,包括自主研发、国外引进、引进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装备;二是应用类,指技术基本成熟、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、急需产业化应用示范的先进环保技术装备;三是推广类,指技术已经成熟、需要加大推广力度、扩大使用范围的先进环保技术装备。
按技术装备服务领域,本次申报的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设备、水污染防治设备、固体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设备、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、电磁波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设备、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、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与药剂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设备等8类。
工信部、科技部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进行申报;有关中央企业和行业协会负责组织本集团和本行业的申报工作。另外,也可针对目录中技术装备的技术指标和适用范围等提出修订意见。
(刘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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